各学院:
2016-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依照集大学[2016]7号文件《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进行。同时认真填写《高校贫困生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并于 10月 15日 前导入到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附件:1.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班级)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学院)
4.《高校贫困生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
5.提交材料清单说明
集美大学学生处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6贫困生认定工作通知及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