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16〕24号
关于我校2016级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大学生参加全民医保不仅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还可以有效应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切实减轻学生家庭及学校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促进社会和谐公正。请各学院充分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2016级学生参保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根据2016年8月31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新入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之“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我校非贫困生每人2016年度应缴交医保费壹佰叁拾元整。
二、参保申报材料见附件1、附件2。
三、参保申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
四、9月14日(周三)下午2:15在建发楼0206进行有关医保工作培训,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老师及助理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
1.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集大2016.09).xls
2.集美大学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保障卡范本.doc
集美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