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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7〕18号
关于建议保留“语文教育”学科、
撤销“审美教育”学科的报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研究生处关于做好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摸底工作的通知》(研究生[2017]46)文件精神,我院对相关学科的办学情况进行认真调研,要求相关学科的导师提供学科情况说明(附“关于语文教育方向‘摸底工作’的说明”)。在认真调研后,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认为“语文教育”方向近几年招生稳定、导师学术成果丰硕,继续保留有利于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的发展,建议保留;而“审美教育”方向自该学科设置以来从未招过学生,建议撤销。会后,将相关情况提交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全体一致通过保留“语文教育”方向学科,撤销“审美教育”方向学科。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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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