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8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和立项程序
(一)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科技类一般项目1万元,社科类一般项目0.5万元。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等额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院需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本院项目按指标分配数进行评审推荐出申报项目(见附件),学校严格按教育厅下达的项目推荐数进行推荐、公示后报送教育厅,最后教育厅审核立项。
四、项目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材料请于6月20日报学院办公室(尚大50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5021484@qq.com.联系电话:6180056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doc
附件2:2018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